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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企直接支付费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

来源:昌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18/8/12 17:11:46

本期支付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,称为直接支付费用,比如直接支付本月的工资、运杂费、保管费等。

昌吉恒企会计培训小编整理分享直接支付费用的方式有两种:一种是当费用发生时,直接由财会部门支付;另一种是以备用金的方式预先支付,后报账。

(一)由财会部门直接支付

当费用发生时,开支部门持费用凭证直接向财会部门报账。财会部门收到费用单据经审核无误,便可据以付款,作会计分录如下:

借:经营费用——××费用×××

贷:银行存款(或现金)×××

在直接支付的费用中,工资占有较大的比重,核算比较复杂,下面就此作出说明:

为了加强对消费基金的宏观控制,规定国民经济各部门、各单位都必须核算工资总额。所谓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 额。工资总额的大小关系到国民收入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。所以工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分配问题,它直接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,涉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 水平的提高,需要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处理好工资分配问题。

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,但不包括发给职工的医药费、福利补助、退休费、创造发明奖、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奖等。 在每月发放工资前,财会部门应根据人事劳动工资部门转来的职工考勤、调动、工资级别调整通知单,各种津贴变动通知单和有关部门转来的代扣款通知单进行计 算,编制“工资表”,计算出每一个职工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数额。如果是实行日工资制度的企业,对缺勤职工工资按下列计算给予扣除:

日工资=月标准工资+30天(或平均每月实际工作日)

事假应扣工资=事假日数×日工资

病假应扣工资=日工资×病假天数×病假应扣工资的比例

应发工资=标准工资+附加工资+各项补贴-扣除的病事假工资

实发工资=应发工资-代扣款项

每月编制的工资表是工资核算的根据,并据以向银行提取现金发放工资以及进行账务处理。工资表经过职工签收以后,就是支付工资的原始凭证。

工资的核算在“应付工资”账户中进行,这是负债类科目,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。借方登记支付的工资,从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;贷方登记本月各部门应付的工资总额,期末一般无余额。该账户应按职工类别、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进行明细核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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